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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昌乐市场监管局整治假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

山东昌乐市场监管局整治假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

信息来源: http://www.ipraction.gov.cn/article/xxgk/gzdt/dfdt/201901/20190100210836.shtml

近日,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从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入手,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。

深入乡村,强化生产经营环节执法监管。对农村集贸市场、城乡接合部等区域食品加工业户摸底排查,依法取缔“黑作坊”;以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,集中排查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、农村食品店。同时,加强农村学校食堂、校外托管机构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,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。

集中行动,精准打击农村侵权“山寨”食品。严厉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、冒充注册商标等行为,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、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、文字图案等傍名牌违法行为。加大侵权“山寨”食品源头追溯力度,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、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。

追根溯源,严查农村假劣食品的供应和服务链条。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,增加小作坊、小商店、小餐馆、农贸市场、食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抽检频次,严查销售“三无”、超期、来源不明的食品,对发现和投诉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,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、广告、认证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。加强同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,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,将整治中的行政处罚、抽查检查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“黑名单”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,依法向社会公示。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,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教,鼓励农民投诉举报消费侵权行为。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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